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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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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5年1月16日,因资产管理需要,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向三钢集团设立的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92号资管计划)、三钢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9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93号资管计划)各转让本公司股份1,0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1.转让股份来源
  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3月10日期间,三钢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8,039,01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51,576,238股)的比例为2.37%。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12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本次三钢集团通过大宗交易转让至92号资管计划、93号资管计划的股份系上述三钢集团集中竞价增持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转让无需提前披露减持计划。
  2.股份转让情况
  2025年1月16日,三钢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92号资管计划、93号资管计划各转让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000万股,三钢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由1,386,328,424股变更为1,366,328,42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429,076,227股)的比例由57.07%变更为56.25%;92号资管计划和93号资管计划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均由13,130,000股变更为23,1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由0.54%变更为0.95%;三钢集团通过直接持股、其全资子公司三明化工及上述两个资管计划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12,588,5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15%,合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2024年12月20日公司原董事荣坤明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披露的《关于荣坤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董事会需增补 1 名非独立董事。
  经2025年1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周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及1月21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三)2025年6月3日,公司原董事、董事长何天仁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及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原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梅萱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总经理职务,仍担任董事职务。经公司2025 年6 月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刘梅萱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潘建洲先生担任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董事长、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及《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因原董事何天仁已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需增补1名非独立董事。经2025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程凯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披露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及6月21日披露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4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潘建洲先生提名,聘任柯建祥先生、罗灶明先生、叶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附:聘任副总经理简历
  1.柯建祥,男,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柯建祥先生曾任公司炼钢厂副厂长、生产能源管理与控制中心总调度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生产制造部经理。
  柯建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柯建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柯建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柯建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罗灶明,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罗灶明先生曾任三钢闽光销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销售部经理。
  罗灶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罗灶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灶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罗灶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叶攀,男,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叶攀先生曾任三钢闽光原燃料采购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原燃料采购部经理。
  叶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叶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叶攀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叶攀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39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下午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梅萱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梅萱先生主持。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公司总经理潘建洲先生提名,聘任柯建祥先生、罗灶明先生、叶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5-03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8日下午15时在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梅萱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27人,代表股份1,487,540,6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29,076,227股)的61.238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64,539,5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23,001,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469%。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26人,代表股份121,212,2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29,076,227股)的4.99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8,211,1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4人,代表股份23,001,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6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采用现场方式或通过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
  2.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
  3.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
  4.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5.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6.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7.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8.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陈圣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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