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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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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康悦享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25年9月3日起,泰康悦享12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25296,C类,基金代码:025297,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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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优惠方式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招商银行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银行最新公示为准。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天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天天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天天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天天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同花顺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同花顺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4、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诺亚正行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诺亚正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诺亚正行最新公示为准。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讯公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和讯公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和讯公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和讯公司最新公示为准。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陆金所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陆金所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陆金所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长量”)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上海长量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上海长量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上海长量最新公示为准。
  8、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斧子”)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金斧子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金斧子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金斧子最新公示为准。
  9、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米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盈米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盈米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盈米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10、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汇成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汇成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1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得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利得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利得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利得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12、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肯特瑞”)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京东肯特瑞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京东肯特瑞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京东肯特瑞最新公示为准。
  13、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基煜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基煜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基煜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14、北京济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安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济安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济安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济安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1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联泰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联泰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联泰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16、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华财富”)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通华财富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通华财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通华财富最新公示为准。
  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丰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奕丰基金认购本基金,其认购费率享有最低一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奕丰基金最新公示为准。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享受优惠。
  1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蚂蚁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蚂蚁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1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球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雪球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可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享受优惠。
  2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苏宁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可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原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享受优惠。
  2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财富”)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嘉实财富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嘉实财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嘉实财富最新公示为准。
  2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赢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攀赢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攀赢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攀赢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23、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度小满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度小满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可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
  2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保险”)
  自2025年9月3日起,投资者通过阳光保险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户端“阳光有财”APP认购本基金,可享受认购费率1折优惠。
  2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得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万得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万得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万得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26、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泰信财富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泰信财富最新公示为准。
  27、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金启富”)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创金启富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创金启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创金启富最新公示为准。
  2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宜信普泽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宜信普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宜信普泽最新公示为准。
  2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元保险”)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玄元保险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玄元保险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玄元保险最新公示为准。
  30、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大智慧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大智慧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大智慧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31、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文基金”)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贵文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贵文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贵文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32、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普益基金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普益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普益基金最新公示为准。
  3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招商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3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中信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信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3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山东)”)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中信证券(山东)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山东)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信证券(山东)最新公示为准。
  36、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中信证券华南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中信证券华南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信证券华南最新公示为准。
  3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中信期货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中信期货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信期货最新公示为准。
  3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东方财富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东方财富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东方财富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39、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西部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西部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西部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4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中泰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中泰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中泰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4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国金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国金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国金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4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山西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山西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山西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43、国联民生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国联民生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国联民生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国联民生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44、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西南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西南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西南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45、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
  自2025年9月3日起,在符合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华源证券可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投资者通过华源证券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享有认购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华源证券最新公示为准。
  三、特别提示
  1、各销售机构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该销售机构所有。
  2、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k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于投资前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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