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层818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本行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 ■ 3、本行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 ■ (四)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包括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及其所持股份情况: ■ (五)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方合英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本行在任监事6人,列席4人,孙祁祥监事、曾玉芳监事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行董事会秘书张青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行董事候选人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魏强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关于申请日常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授信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金融市场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投资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资产转移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存款业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财务咨询顾问及资产管理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托管与账管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其他金融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2025一2026年综合服务上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取酬政策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 1、议案名称: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信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普通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议案4、5为特别决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普通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6为特别决议案且涉及逐项表决,每个子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普通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普通股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子议案6.01还同时获得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因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方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其合计持有的本行33,264,829,933股A股股份数和3,345,299,479股H股股份数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其持有的本行168,599,268股H股股份数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 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A股股东及A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 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H股股东及H股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鉴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傅卓婷、程静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傅卓婷律师及程静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相关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