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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豪鹏转债”转股数额累计 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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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豪鹏转债”转股数额累计 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8月11日,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豪鹏转债”)累计转股数额为9,307,898股,占“豪鹏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82,184,344股的11.33%。 2、“豪鹏转债”未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尚有6,325,071张“豪鹏转债”未转股,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11,000,000张的57.50%。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根据安排,“豪鹏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8月29日。故公司可转债的转股期限调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5年8月28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0.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5元/股调整为50.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8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2元/股调整为50.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年1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3元/股调整为50.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5月,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7元/股调整为50.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6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豪鹏转债”自2024年6月28日起开始转股,“豪鹏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82,184,344股。 截至2025年8月11日,共有4,674,929张“豪鹏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额9,307,898股,转股数额占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82,184,344股的11.33%。 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尚有6,325,071张“豪鹏转债”未转股,占公司可转债发行总量11,000,000张的57.50%。 三、备查文件 1、《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截至2024年6月27日); 2、《豪鹏转债转/换股业务情况汇总表》(截至2025年8月1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及其控制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潘党育先生持有100%股份,以下简称“豪鹏控股”)、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豪鹏控股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潘党育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以下简称“珠海安豪”)合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潘党育先生、豪鹏控股、珠海安豪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潘党育先生、豪鹏控股、珠海安豪合计持有的权益近期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而引起的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的变化。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注:1、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的总股本为85,718,917股;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87,367,910股。 2、本表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豪鹏转债”赎回价格:100.3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8月7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8月26日 4、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 5、赎回日:2025年8月29日 6、停止转股日:2025年8月29日 7、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9月3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9月5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可转债简称:Z鹏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豪鹏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豪鹏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豪鹏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本次“豪鹏转债”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50.22元/股)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根据《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鹏转债”,债券代码“12710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转股期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9年12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豪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0.6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50.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5元/股调整为50.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8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18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4年7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2元/股调整为50.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2025年1月,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3元/股调整为50.2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年5月,因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27元/股调整为50.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025年6月,因公司实施完毕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豪鹏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0.66元/股调整为50.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豪鹏科技:关于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90%、第六年2.10%。“豪鹏转债”本期票面利率为0.50%。 (三)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8月7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65.2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触发“豪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豪鹏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谨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豪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豪鹏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豪鹏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4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即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5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2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8月2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249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50%×249/365=0.3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4=100.34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豪鹏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豪鹏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豪鹏转债”自2025年8月26日起停止交易,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8月25日)可转债简称:Z鹏转债。 3、“豪鹏转债”的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 4、“豪鹏转债”自2025年8月29日起停止转股。 5、“豪鹏转债”赎回日为2025年8月29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8月2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豪鹏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豪鹏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6、2025年9月3日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9月5日为赎回款到达“豪鹏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豪鹏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豪鹏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豪鹏转债”的摘牌公告。 (四)咨询事宜 1、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A7栋 3、联系电话:0755-89686543 4、联系邮箱:hpcapital@highpowertech.com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其持有100%股份的深圳市豪鹏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控股”)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珠海安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安豪”)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廖兴群先生在“豪鹏转债”赎回条件满足之日(2025年8月7日)前六个月内存在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况,具体如下: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豪鹏转债”满足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交易“豪鹏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豪鹏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豪鹏转债”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101 债券简称:豪鹏转债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100%,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6146451】)(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约定最高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叁亿元整。公司和北京银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豪鹏”)、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豪鹏”)及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鹏供应链”)可以作为申请人,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上述子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时视同本合同的当事人,并就与其有关的具体业务,与公司共同连带地承担本合同项下公司一方以及具体业务合同下申请人一方的承诺、保证、义务与责任;此外,公司就上述每一申请人在每一具体业务合同下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北京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申请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 成立日期:2020年5月21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38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豪鹏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广东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592105980L 成立日期:2012年3月8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湖工业开发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镍氢电池、镍氢电池组、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组、电池充电器、移动电源、电源管理系统、风光电一体储能系统、动力电池系统、电池保护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直接持有惠州豪鹏20%的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曙鹏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惠州豪鹏8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惠州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XTP41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9号第10栋厂房4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查询,豪鹏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受信人/申请人/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其他申请人(与受信人在一定可用授信额度范围内共享总授信额度的其他当事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保证额度:最高授信额度叁亿元整范围内提供担保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每一申请人在每一具体业务合同下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5、保证期间:申请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700,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417,9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72.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已实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85,99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76.65%。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6146451】)。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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