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22 ●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2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01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7日 ● 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8日 ● 除 息 日:2025年8月8日 ● 股息发放日:2025年8月11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二期优先股(简称光大优2,代码360022)2025年股息发放议案,已经本行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光大优2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按照光大优2票面股息率4.01%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1元(含税),合计人民币4.01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5年8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光大优2股东。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7日 2、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8日 3、除 息 日:2025年8月8日 4、股息发放日:2025年8月11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光大优2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光大优2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01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产负债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36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