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合同,为密尔克卫集装罐提供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合同,为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担保,并为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2,303.19万元,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3日、2025年5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担保时间范围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以在预计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上海零星危险化学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星物流”)的原担保额度调剂人民币1,500.00万元至密尔克卫集装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分别为零星物流、密尔克卫集装罐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5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零星物流可用担保额度调减为人民币16,500.00万元,密尔克卫集装罐可用担保余额调增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密尔克卫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 (二)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集装罐服务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六)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担保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人: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保证人: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务人:上海密尔克卫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五)保证期间:自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密尔克卫集装罐、密尔克卫化工物流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密尔克卫集装罐、密尔克卫化工物流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公司能有效控制和掌握被担保人日常经营及重大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2,303.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18.65%。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