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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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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28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戴俊威主持,应当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倪振年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开展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金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宿舍租赁合同书》、《厂房租赁合同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子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和对外拓展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5-063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发展控股”)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星光发展控股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D2NGUK62
  4、成立日期:2023年11月3日
  5、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48号(厂房2)四楼403
  6、法定代表人:李振江
  7、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品牌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9、股东结构: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星光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星光发展控股系广东星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中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的母公司。公司此次对星光发展控股增资,旨在满足其对旗下子公司的投资资金需求,有助于增强子公司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和对外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持续做大照明与新能源主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次增资完成后,星光发展控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将根据业务进展及实际情况分批增资。本次增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资金使用进行控制,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5-062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开展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金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分别与佛山市晶锐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晶锐”)签署《宿舍租赁合同书》和《厂房租赁合同书》。广东中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拟承租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朗沙村光明大道以南、兴塱二路以西地段晶锐工业园区内的宿舍楼四、五层共24间,租赁期限为8年,租金总额约184.32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电梯使用费等其他费用)。广东金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承租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朗沙村光明大道以南、兴塱二路以西地段晶锐工业园区内的厂房第三、四层,租赁厂房面积为10,80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8年,租金总额约1,828.04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梯使用费等其他费用)。
  按照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本次交易前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同类型交易事项如下:
  2025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与佛山晶锐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书》,承租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朗沙村光明大道以南、兴塱二路以西地段晶锐工业园区内的厂房第7层及宿舍楼二层(含食堂区域),租赁厂房面积为5,402平方米,宿舍楼二层(含食堂区域)面积为74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8年,租金总额约1,039.90万元(不包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梯使用费等其他费用)。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佛山市晶锐半导体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C43BW532
  4、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6日
  5、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朗沙村光明大道以南、兴塱二路以西地段
  6、法定代表人:李泽宇
  7、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8、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广东晶锐半导体有限公司持股100%股权
  10、与公司关系:公司与佛山晶锐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佛山市晶锐半导体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宿舍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佛山市晶锐半导体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广东中能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1、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狮山晶锐工业园内的宿舍楼四、五层共24间(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宿舍楼四、五层共24间。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8年,即从2025年8月1日起至2033年8月1日止。
  3、租赁费用
  (1)租金:宿舍租金为每间每月人民币800元(含税),共24间,月租金总额为19,200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贰佰元整。
  (2)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57,600元(大写:伍万柒仟陆佰元整)。
  (3)电梯费:乙方向甲方按月支付电梯使用费1,000元/月,电梯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二)《厂房租赁合同书》
  甲方(出租方):佛山市晶锐半导体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广东金源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1、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狮山晶锐工业园内的厂房第三、四层(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确认厂房面积为10,804平方米(含实际面积9,004平方米、公摊面积1,800平方米)。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8年,即从2025年8月1日起至2033年8月1日止。
  3、租赁费用
  (1)租金:厂房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8元(含税),厂房月租金总额为194,472元,即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肆仟肆佰柒拾贰元整。
  (2)租赁保证金: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583,416元(大写:伍拾捌万叁仟肆佰壹拾陆元整)。
  (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元(含税),月总金额为21,608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陆佰零捌元整。
  (4)电梯费:乙方向甲方按月支付电梯使用费1,000元/月,电梯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乙双方约定,免租期2个月(2025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含装修期。
  4、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开展业务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持续做大照明与新能源主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租赁事项的定价结合市场行情和实际情况,由各方协商确定。鉴于合同所涉租赁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存在着合同双方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宿舍租赁合同书》;
  2、《厂房租赁合同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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