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8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项以外的漏损金额。
  2、购买价格将以现金方式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1.13亿美元(交割日支付);
  第二期:1,000万美元作为托管金额在交割日支付至买卖双方在智利当地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该托管金额减去锁箱日即2024年6月30日至交割日期间发生的允许漏损事项以外的漏损金额,于漏损索赔期届满后30天内由托管账户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三)成交条件
  1、买卖双方在本协议中的陈述与保证于本协议签署日应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且在交割日仍应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真实准确。卖方有权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十一日内,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内部审查后,对陈述与保证及/或披露清单进行更新。如发生陈述与保证及/或披露清单的更新,则买方始终可以就更新中新增事项根据本协议享有全部赔偿权或买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且不再对任何一方承担进一步责任。
  2、买方/卖方在交割日前未在任何重大方面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需履行的义务或遵守的任何/重大约定。
  3、卖方/买方应已正式签署并向买方/卖方交付出售股份转让契据。
  4、不存在任何政府机构提起或依据任何适用法律正在生效或未决的任何诉讼,也不存在任何政府机构颁布、做出、执行、公布或认定适用的判决,该等情形可能会:(A)阻止、使本协议项下的交易非法或对其进行限制,或对该交易产生其他重大变更影响;或(B)对买方在交割后对出售股份的所有权施加重大不利限制或条件,或以其他方式对该等所有权造成重大不利干扰。不得存在上述(A)和(B)项所述情形下的任何有效判决或适用法律。也不得有任何第三方提出主张,称其为标的公司任何股份的持有人或受益所有人,或有权获得全部或部分购买价。
  5、在交割前或交割时,未发生或出现任何对标的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6、卖方/买方应已向买方/卖方交付或促成交付本协议所要求交付的所有文件。
  7、卖方应促使Construmart董事会于交割时召开会议,批准决议并采取董事会会议记录中所示的行动。
  8、确认性有限尽职调查已经完成,且尽职调查结果令买方的专业顾问满意。
  9、已获得适用法律要求的ODI批准。买方应有60天的时间获得该授权,如未能在前述期限内获得授权,买方应向卖方发出正式通知,说明延迟的原因及预计获得授权的日期。
  (四)过渡期安排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本协议终止或交割日(以较早者为准)期间,卖方应促使标的公司按照一贯的商业管理,在正常业务范围内经营和运营。
  (五)其他条款
  1、股息分配。买方允许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向卖方分配不超过200万美元的股息。
  2、本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3、本协议可在交割日前按下述情况终止:(1)经各方书面同意终止;(2)在交割前,若一方(“违约方”)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契约或其他协议项下存在重大违约行为,且该等违约在守约方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并明确指出该等违约行为后30日内无法或未能得到纠正,则另一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3)若截至2025年10月1日交割尚未完成,任何一方可在该日期当日或之后终止本协议(但因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一方未履行或未遵守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契约与约定而导致交割未发生的除外);(4)由于卖方在协议签署日后陈述与保证及/或披露清单进行更新,买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受智利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不考虑强制适用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的法律冲突原则)。
  5、争议解决。本协议各方之间因本协议的适用、解释、期限、有效性、执行或任何其他原因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应按以下方式解决:(1)首先,双方应尝试通过双方各自书面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善意谈判解决争议;(2)若争议未能于该三十日期限内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圣地亚哥仲裁与调解中心(CAM Santiago)进行调解,并根据其调解规则进行调解;(3)若争议未能通过调解解决,则应提交并最终根据马德里国际仲裁中心-伊比利亚-美洲仲裁中心(“CIAM-CIAR”)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智利是拉美地区经济开放度最高的国家,也是拉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智利作为外向型经济体,与多个国家及地区保持良好贸易与投资关系;智利政治环境稳定,法律法规健全透明,市场规范且自由程度高,营商环境良好,是拉丁美洲最稳定和完善的市场之一。智利亦是中国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区主要经贸伙伴之一,是中国在拉美开展“一带一路”合作的重要战略伙伴。智利建材零售市场发达,成熟的建材超市是其建材零售市场的主要销售模式,并逐步扩展至墨西哥、巴西、秘鲁、阿根廷、玻利维亚等拉美地区其他国家。Construmart在智利建材超市领域拥有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深受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建筑及装修等专业人士的喜爱。
  近年来,公司持续实施渠道变革,培育渠道发展能力,同时积极推进海外发展及零售优先战略,持续搭建国际化建筑建材零售渠道。出海目前已成为公司战略性举措,海外业务将成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新的成长曲线之一。Construmart作为智利知名的头部建材超市,拥有强大的品牌力、销售力、渠道力和仓储配送等服务能力。目前其部分在售产品与公司主销品类重叠,与公司多年来形成的品牌、研发、供应链、成本管控、会员运营以及多层次的市场营销网络、线上销售经验及应用技术及系统服务优势有较强的协同效应,特别是近年来公司零售优先战略的实施,零售业务占比持续提升,以民用建材为代表的C端零售渠道通过强化品牌、升级服务、扩充品类、拓展渠道,不断提升用户体验,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未来,公司将对标全球一流建材超市企业,通过整合中国制造端的供应链优势及公司在零售端积累的丰富专业工人运营能力,并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和物流配送能力的建设,提升Construmart的市场竞争力,并通过该项目的运营,积累经验,反向赋能国内零售业务。
  本次交易旨在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围绕“成为全球建筑建材行业最有价值企业”愿景,通过渠道整合与拓展,以发展智利建材市场为契机,不断探索扩大建材零售渠道市场,提升产品国际化渠道销售能力、国际化影响力和品牌认知度。本次交易将充分利用Construmart在当地的渠道力、销售力,助力公司立足并拓展智利乃至拉美市场,完善海外业务布局,促进海外业务发展。同时将充分发挥Construmart在行业内领先的品牌力、渠道力、服务力、以及产品品类齐全、管理团队经验丰富、专业人士运营能力突出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结合公司产品品类拓展、渠道运营、“虹哥汇”专业人士运营、供应链整合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充分实现产品、渠道和供应链的高效协同和赋能,不断探索并培育国际化渠道业务新的增长点,更好地参与全球市场合作与竞争,为推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打下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尚需经中国境内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部门履行必要的备案审批程序,公司将协同各方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以期顺利推动和完成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将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初始会计处理,合并日前标的公司的损益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同时,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活动需符合所在地区法律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且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公司内部业务整合等因素影响,导致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3、汇率变动风险。本次交易涉及境外投资,可能由于外汇价格波动而给公司带来汇兑风险。
  4、收购整合风险。由于收购的标的公司股权位于境外,在地域文化、管理方式上与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和公司仍需在企业文化、企业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因此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业务整合具有不确定性,且标的公司的经营受其管理运营能力、行业发展的政策性风险、市场行情、行业竞争等多方面的影响,其业务拓展能力、未来经营效益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风险、化解风险。
  5、管理风险。随着下属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公司将面临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强化子公司管理力度,以保证对下属子公司的有效管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SHARES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
  3、审计报告;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7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上半年,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住宅、商铺、办公用房、车位、持有的股权资产等(以下简称“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83,870.21万元,其中已过户房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58,902.67万元、股权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21,122.56万元、未过户已售出或已抵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3,844.98万元;公司作为债权人与相关债务人签订折让协议涉及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为70.84万元;此外,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5,856.33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债务重组(统称“本次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83,94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5,856.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部分下游客户基本信息如下:
  (一)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注册资本:1405421.8314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置换,住宅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酒店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金融信息服务(不含金融业务),绿化工程,能源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汽车销售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绿地集团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系统中的多元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截至2025年3月31日,第一大股东上海格林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5.88%,第二大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82%,第三大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5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资产总额109,990,811.68万元,负债总额98,070,621.2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6,402,153.48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4,063,973.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5,200.88万元。
  (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股份”)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
  法定代表人:周达
  注册资本:533971.581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机电设备安装(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执业);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和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相关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黄红云持股比例8.78%,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55%,为黄红云一致行动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科股份资产总额17,718,326.63万元,负债总额19,446,995.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868,291.83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755,482.7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96,960.90万元。
  本次债务重组对方系公司建筑建材业务的客户及其关联人,截至目前,除本次债务重组外,债务重组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一)债务重组概要
  因部分下游客户无法以现金方式清偿公司债务,公司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住宅、商铺、办公用房、车位、持有的股权资产等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83,870.21万元,其中已过户房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58,902.67万元、股权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21,122.56万元、未过户已售出或已抵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3,844.98万元,同时公司作为债权人与相关债务人签订折让协议涉及的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为70.84万元;此外,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5,856.33万元。
  (二)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为取得相关抵债资产过户民事裁定书或公司取得抵债资产相关产权证书等有效凭证,公司已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前述部分抵债资产进行了评估;第二种方式为公司与相关债务人签订折让协议对部分债务给予折让。
  (三)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中,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方式为:公司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抵出金额系根据抵债资产所在地理位置、市场行情等基础上协商确定。
  (四)抵债资产的评估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债务重组涉及已取得相关产权证书的绿地集团部分抵债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评正信评报字[2025]064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本次债务重组中绿地集团部分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
  此外,本次债务重组涉及金科股份持有并质押给公司的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服务”)32,680,000股股票。根据金科股份破产重整计划安排,法院已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该部分股票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京东拍卖破产强请平台)进行公开处置拍卖,公司以人民币213,570,289.86元竞得上述股票,折合每股约人民币6.54元。截至目前,该部分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公司在取得抵债资产后将尽快进行资产处置,以确保资金及时回笼。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绿地集团以房抵债协议(绿地集团云景中心抵债资产)
  1、协议主体
  甲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截止2024年6月30日,甲方欠付乙方履约保证金共计990,687,070.17元,甲方自愿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代为偿还,抵债房源为北京市大兴区时珍路1号院1号楼房源及车位,抵债金额为640,000,000.00元,大兴房产以此金额抵扣甲方欠付乙方履约保证金。
  3、过户事宜: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抵债资产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名下后,视为甲方履行该640,000,000.00元债务完毕。
  4、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560,815,845.81元。
  (二)与绿地集团工程款抵购房款四方协议/及五方协议(绿地集团慧谷中心抵债资产)
  1、四方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绿地集团控制下的企业
  乙方:北京远腾置业有限公司
  丙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丁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丁方(作为购房主体)购买了乙方开发建设的北京昌平绿地慧谷中心项目12号楼102室房屋共1套,总房价24,099,840元,乙、丙、丁三方同意该房屋购房款中的24,099,840元由丙方(作为债权主体)代丁方支付,本次抵付22,847,596.73元,剩余房款1,252,243.27元各方协商另行签订工抵协议。甲、乙、丙、丁四方同意,丙方对甲方的债权22,847,596.73元以与债权金额同等金额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债权转让款与该房屋买卖中丁方应付房款金额相抵扣。
  (3)过户事宜:乙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为丁方办理网签《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手续。
  (4)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盖章,乙方向丁方开具该房屋购房款凭证、丙方向甲方开具等值的工程款增值税发票后生效。在上述手续履行完毕后,则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丙方的工程款付款义务,乙方已全额收到丁方支付的上述房屋购房款,本协议所涉抵付款已支付完毕。
  2、五方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绿地集团控制下的企业
  乙方:北京远腾置业有限公司
  丙方:宁波齐采联建材有限公司、上海绿地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戊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1)甲丙丁三方同意,甲、丙工程合同中丙方对甲方的债权1,252,243.27元以与债权金额同等金额的价格转让给丁方,该债权转让款与丙、丁工程合同中丙应付丁方的金额相抵扣。2)戊方(作为购房主体)购买了乙方开发建设的北京昌平绿地慧谷中心项目12号楼102室房屋共1套,总房价24,099,840元,该房屋款由丁方(作为债权主体)代戊方支付,本次抵付1,252,243.27元。甲乙丁戊四方同意,依据本协议形成的丁方对甲方的债权1,252,243.27元以与债权金额同等金额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转让部分的债权金额与该房屋买卖中戊方应付房款金额相抵扣。
  (3)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戊五方签字/盖章,乙方向戊方开具该房屋购房款凭证、丙方向甲方开具等值的工程款增值税发票、丙方与丁方之间债权转让及债务抵销已完成且丁方已向丙方开具等值的增值税发票后生效。在上述手续履行完毕后,则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丙方的付款义务,乙方已全额收到戊方支付的上述房屋购房款,本协议所涉丙方与丁方之间工程款已支付完毕。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20,915,923.11元。
  (三)次供抵房加入函
  1、主体
  致:甲方(出卖人):常州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上海煜璞贸易有限公司
  丙方(房屋买受人):上海亿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次供抵房人(我方)及指定第三方: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甲乙丙三方签署了抵房协议(简称“原抵房协议”),现我方出具《次供抵房加入函》,自我方签署并出具本函之日起,我方自愿成为原抵房协议确认的供抵房源中的部分房屋(简称“次供抵房屋”,合计房屋总价款为2,985,877元)的乙方,我方对乙方的债权2,986,877元用于购买次供抵房屋,我方与乙方之间的2,986,877元债权债务完全消灭。
  3、协议生效:自签章时,本加入函对签章方产生效力。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2,096,869元。
  (四)与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协议书
  1、协议主体
  甲方: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截止2024年12月15日,甲方已确认的应付乙方工程款金额是1,372,701元,乙方拟购买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总房款1,372,701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将应收工程款中的1,372,701元作为乙方购买前述商品房应支付的房款。本协议一经签署,视为甲方支付完毕对应金额的工程款。
  3、过户事宜:乙方应自2025年4月28日前完成更名手续,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备案登记手续。
  4、协议生效:双方确认,本协议为双方互负的金钱债权债务抵销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1,310,512.98元。
  (五)与湘潭长厦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款抵房款协议书
  1、协议主体
  甲方:湘潭长厦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总价款中726,773.04元已达到付款条件。乙方向甲方购买了湘潭市岳塘区中南旭辉樾府住宅及车位,成交总价为726,773元。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即视为甲方依据工程合同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726,773元整与乙方依据本协议应向甲方支付的该房屋购房款726,773元整等额抵销。
  3、过户事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办理完毕工抵手续后,在满足付清该房屋全部购房款已满6个月时可享有一定期限内的更名权,乙方的更名期限为自享有更名权之日起24个月。
  4、协议生效:本协议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735,807.65元。
  (六)与四会市集宏创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材料款抵付楼款协议
  1、协议主体
  甲方:四会市集宏创智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丙方:扬州集创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丁方:佛山顺德富集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戊方:曲靖市中碧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乙方与甲、丙、丁、戊方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约定乙方作为供货单位负责相关项目的材料供货。乙方向甲方购买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阅海大道10号中集智谷国际社区一期一批次15栋201及17栋203号商品房,购房款总价合计1,885,973元。五方同意:丙方、丁方、戊方应付给乙方的材料款中的1,253,349元由甲方履行,加上甲方应付乙方的材料款632,624元,等额冲抵乙方购房款1,885,973元。
  3、过户事宜: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甲方、丙方、丁方、戊方办理了材料款结算、并向各方提交材料款支付申请等手续,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开具材料款发票予各方,各方收到发票且确认无误后,甲方与乙方签订关于本协议商品房的《四会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向乙方开具购房款收款收据。
  4、协议生效:协议经五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五方共同确认:《四会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甲方、丙方、丁方、戊方已向乙方支付了对应金额的材料款。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1,000,284.54元。
  (七)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以房抵工程款协议书
  1、协议主体
  甲方: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甲乙双方为解决债务问题,经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乙双方以商品房抵工程款,抵偿方式为由甲方出资为乙方指定的购买人购买广州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星宏房地产”)开发建设的“中建|联投·学府悦城”项目楼盘15-2102号房共壹套,购房款共计人民币816,003.00元,由甲方代乙方/乙方最终购房人支付,该购房款用以抵扣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部分工程款共计人民币816,003.00元。
  3、过户事宜:甲方应敦促“广州星宏房地产”于甲方支付全部标的物业购房款后20工作日内最晚不晚于本协议书签订后30日内,与乙方指定购房人签订正式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向乙方出具指定购房人对应的房屋购房款届已结清的收据。
  4、协议生效: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广州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乙方指定购房人办理完成标的物业《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手续并出具购房款已结清收据之日起,甲、乙双方对应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779,023.41元。
  (八)与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
  1、与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一)
  (1)协议主体
  甲方/乙方: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丙方:德爱威(中国)有限公司
  丁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甲方(作为债权主体)应付未付丙方工程款169,327.07元。丙方购买乙方(作为购房主体)开发建设的房屋共3套,总房价2,151,201元。丙方指定丁方作为该房屋的具体购房人并代丁方支付该房屋购房款。各方同意,丙方对甲方的债权169,327元转让给乙方,该转让部分的债权金额与该房屋买卖中丙方(丁方)应付房款金额相抵扣。
  (3)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除另有约定外,丁与乙方就该房屋的购买事宜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2、与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二)
  (1)协议主体
  甲方/乙方:随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丙方/丁方: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债务重组金额:甲方(作为债权主体)应付未付丙方(作为债权主体)工程款1,981,874.85元。丙方购买乙方(作为购房主体)开发建设的房屋共3套,总房价2,151,201元。丙方指定丁方(作为购房主体)作为该房屋的具体购房人并代丁方支付该房屋购房款。各方同意,丙方对甲方的债权1,981,874元转让给乙方,该转让部分的债权金额与该房屋买卖中丙方(丁方)应付房款金额相抵扣。
  (3)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除另有约定外,丁与乙方就该房屋的购买事宜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前述抵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为1,372,443.90元。
  (九)债务减免协议
  公司作为债权人分别与债务人江苏南通中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星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工程靖江停车场施工I标项目经理部、禹王(北京)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双易保温装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签订折让协议,2025年上半年涉及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合计为70.84万元。
  五、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加快公司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债务重组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债务重组,通过资产抵债、债务减免的方式实现债权清收,提升资金周转及运营效率,实现资产安全,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实施债务重组符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抵债协议;
  3、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7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C座一层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8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封面、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5)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与其他登记文件一并提交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031997
  邮政编码:101111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照会议登记时间及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现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5)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本单位(本人)没有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应于2025年8月14日下午17:00之前以送达或邮寄方式送达至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证券部(邮政编码:10111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stocks@yuhong.com.cn。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31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4,438,410.9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44,055,992.2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8,290,708,901.93元,减去已实际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209,518,922.2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25,245,971.98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基于对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模,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88,699,866股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30,750股后的总股本2,388,669,1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09,518,932.30元(含税)。此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同时,对部分预期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智利Construmart S.A.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战略性拓展海外市场,搭建国际化建筑建材零售渠道,进一步实现国际化战略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海外建设发展(上海)有限公司(OYH OVERSEAS DEVELOPMENT GROUP CO.,LTD.,以下简称“东方雨虹海外发展公司”)及东方雨虹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OYH INTERNATIONAL TRADE (SHANGHAI) CO.,LTD.,以下简称“东方雨虹国际贸易公司”)于北京时间2025年7月16日(智利时间2025年7月15日)与INVERSIONES RTB SpA、INVERSIONES DO?A TATI LIMITADA、INVERSIONES DE ATACAMA LIMITADA(合称“交易对方”或“卖方”)签署了《SHARES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并于2025年7月1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SHARES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买卖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东方雨虹海外发展公司、东方雨虹国际贸易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出资约1.23亿美元(按北京时间2025年7月16日协议签署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约8.80亿人民币,最终交易金额将根据锁箱日至交割日期间漏损情况进行调减,以实际交割时确认为准)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智利Construmart S.A.(以下简称“Construmart”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前述交易事项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雨虹海外发展公司将持有Construmart99%股权,东方雨虹国际贸易公司将持有Construmart1%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标的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智利Construmart S.A.100%股权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上半年,公司作为债权人通过取得部分下游客户已建成的住宅、商铺、办公用房、车位、持有的股权资产等(以下简称“抵债资产”)用于抵偿其所欠付公司款项,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共计83,870.21万元,其中已过户房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58,902.67万元、股权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21,122.56万元、未过户已售出或已抵出资产对应债权账面价值3,844.98万元;公司作为债权人与相关债务人签订折让协议涉及相关债权的账面价值为70.84万元;此外,公司作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抵出抵债资产或自有房产用于抵偿公司欠款,相关债务的账面价值共计5,856.33万元,以上交易构成债务重组(统称“本次债务重组”)。
  本次债务重组,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83,941.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7%;公司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账面价值共计5,856.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二进行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7月31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8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8月1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