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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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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
公 告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8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李石松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李石松先生作为职工董事将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李石松,1982年出生,美国西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2008年至2014年,历任北京普拉普斯电子技术有限公司IT工程师、高级IT工程师、IT经理、监事;2015年至2020年,任ProPlus高级IT经理;2020年至今,历任概伦电子高级IT经理、高级首席系统工程师、总监;2020年10月至2025年7月任概伦电子职工监事;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石松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7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矽岸国际4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35,177,85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1,300,070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志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郑芳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文超、但胜钊、梅晓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议案2 、议案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高平、周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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