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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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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8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共14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9,185,986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30.31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7,011,1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1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174,8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0%;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3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7,195,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40%。 公司董事、董事候选人、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永彬先生、姚科辉先生、易欢欢先生、王连宏先生、薛璞先生、王思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王永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0,44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64%。王永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9,6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3%。 1.02 选举姚科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9,4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40%。姚科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58,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75%。 1.03 选举易欢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9,4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40%。易欢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58,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75%。 1.04 选举王连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26,925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051%。王连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36,1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667%。 1.05 选举薛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0,42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64%。薛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9,6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2%。 1.06 选举王思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0,418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64%。王思邈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9,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1%。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傅荣女士、李延喜先生、高文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傅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0,42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64%。傅荣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9,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52%。 2.02 选举李延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49,41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239%。李延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58,6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974%。 2.03 选举高文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8,239,4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0.8156%。高文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48,6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393%。 3、会议以同意117,860,9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83%,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44%,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4%。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会议以同意117,861,4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87%,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3%,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 5、会议以同意117,861,4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87%,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3%,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 6、会议以同意117,86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8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7、会议以同意117,86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8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8、会议以同意117,86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8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9、会议以同意117,861,58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888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171%,弃权11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94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870,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8%,反对1,2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02%,弃权11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高岩律师、王丽颖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大连)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8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同日下午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做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永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王永彬先生、董事姚科辉先生、董事易欢欢先生、董事薛璞先生、董事王思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董事王永彬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高文晓女士、独立董事傅荣女士、董事王思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高文晓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傅荣女士、独立董事李延喜先生、董事王连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傅荣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李延喜先生、独立董事高文晓女士、董事薛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独立董事李延喜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永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任程启北先生、李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王思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琳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董丹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转让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转让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8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与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六名为非独立董事,三名为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王永彬先生、姚科辉先生、易欢欢先生、王连宏先生、薛璞先生、王思邈女士; 独立董事:傅荣女士、李延喜先生、高文晓女士。 王永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王永彬先生(主任委员)、姚科辉先生、易欢欢先生、薛璞先生、王思邈女士; 2、提名委员会:高文晓女士(主任委员)、傅荣女士、王思邈女士; 3、审计委员会:傅荣女士(主任委员)、李延喜先生、王连宏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延喜先生(主任委员)、高文晓女士、薛璞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前述人员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总经理:王永彬先生; 2、副总经理:程启北先生、李琳女士; 3、财务总监:王思邈女士; 4、董事会秘书:王思邈女士; 5、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李琳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董丹彤女士。 其中王思邈女士、董丹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任期届满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原非独立董事丁建臣先生不再担任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独立董事迟维君先生、吕功华先生不再担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原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不再担任监事会主席,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训明先生持有公司50,000股股份,其股份变动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原监事赵娜女士、来静女士不再担任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前述人员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简历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王永彬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良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富良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俭汤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亚联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董事等。王永彬先生于2014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王永彬先生控制的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6,250,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96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年8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024年9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候选人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处罚事项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程启北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MBA。曾任深圳市光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键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键桥华能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键桥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无锡键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程启北先生于2004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截至目前,程启北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李琳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深圳仓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辽宁氟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亚联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云耀丰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琳女士于2016年2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截至目前,李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王思邈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信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曾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处总监等,现任广州亚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亚联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董事。王思邈女士于2014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王思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思邈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26551650 传真:0755-26635033 电子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1、董丹彤女士: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经济学双学位。董丹彤女士于2015年7月加入本公司,曾任董事会秘书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目前,董丹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丹彤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26551650 传真:0755-26635033 电子邮箱:ddtong@asialink.com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转让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转让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转让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内容: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转让业务,其中保理方式为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2、交易对方: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并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交易金额:总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5、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6、费率费用:由双方根据市场费率、费用水平确定或协商确定。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及转让业务,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日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及管理成本,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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