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7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25-038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尚未生效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及4,427.543万元(暂计数)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向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象山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就与文良天、刘美希、广西桂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事宜向象山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的具体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11日、2024年7月30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变更开庭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本次诉讼判决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收到象山法院出具的(2024)桂0304民初20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文良天将其名下的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35%股权无偿转让给原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协助原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驳回原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其他未结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总金额约1,33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4%。其中,本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约826万元,本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涉及金额约504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能确定。
  五、备查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桂0304民初2063号]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