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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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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35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6月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和〈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收到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名称: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578408694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薛蕾
  注册资本:27176.819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06日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3D打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34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阳先生、薛蕾先生出具的《一致行动协议》。鉴于双方于2022年7月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2025年7月22日期满,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各方共同利益,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折生阳先生、薛蕾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折生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41,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7%;薛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687,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3%;薛蕾先生为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实际控制该合伙企业,薛蕾先生通过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4,660,6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1%。双方合计控制公司22.22%股权。
  在《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内,双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
  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鉴于双方于2022年7月4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2025年7月22日届满,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各方共同利益,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双方充分沟通协商,折生阳先生与薛蕾先生于近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12个月。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对于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双方将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并按协商一致的意见行使董事会或股东会的表决权。
  2、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具体议案时,如双方在审议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按如下方式保持一致行动:
  (1)若上述双方意见均不一致,无法形成一致意见,那么上述双方均应当作出适当让步,以至形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通过前款的方式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在正式会议上均应当投反对票。
  3、本协议自2025年7月23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始终有效。有效期届满前,双方如无异议,可以续签。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折生阳先生、薛蕾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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