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中科白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中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中科”)及珠海横琴中科白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白云”)(二者均为广东中科科创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因其自身经营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73,605股(即不超过公司2025年4月21日总股本的1.5%)。 公司近日收到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7月18日期间,中山中科及中科白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241,094股,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7.00%下降至6.0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变动情况 ■ ■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