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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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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5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50万股,约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
  2、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6元/股(调整后),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09,299,376股减少至1,803,234,376股。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2、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8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2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北省国资委”)《关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所属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报告〉的意见》,河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6、2024年3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7、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分别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变更及激励对象异动处理”之“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变化的处理方式”的规定,“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的,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激励对象当年已达到解除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6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回购注销该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
  鉴于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4,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14%,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13%。
  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237,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4%,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31%。
  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5,804,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2.84%,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208%。
  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6.50万股,约占回购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在计算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时对所适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总股本1,809,299,3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44,743,950.08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235,208,918.88元。
  2、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2023年、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1)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注销,确定回购价格为2.86元/股。
  (2)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人员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8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3)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因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86元/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最终支付的回购金额将以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1,809,299,376股减少至1,803,234,376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回购注销对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06.50万股,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对象、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公司章程》及授予协议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履行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4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现有监事5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606.50万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3
  证券代码:149516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17日分别以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本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人,全部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通讯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董事秦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06.50万股,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1,809,299,376股减少至1,803,234,376股。
  上述事项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副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备查文件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2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7月21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56名,代表股份1,219,957,9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2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1名,代表股份1,175,905,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9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55名,代表股份44,052,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48%;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355名,代表股份44,052,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48%。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王剑峰先生、邓彦斌先生、李国栋先生、赵丽红女士、孙正运先生;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监事有:李健先生、赵建群先生。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敬晓丹律师、廖婉婷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秦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赞成1,219,621,979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5%;反对228,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弃权10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秦刚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赞成43,716,029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73%;反对228,0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6%;弃权10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2%。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敬晓丹律师、廖婉婷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石家庄)事务所关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00 证券简称:建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46
  证券代码:149516 证券简称:21建能01
  证券代码:149743 证券简称:21建能02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606.50万股,并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该事项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完成上述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1,809,299,376股减少至1,803,234,37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809,299,376元变更为人民币1,803,234,376元,具体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21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人:尚洁
  3、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A座
  4、电话:0311-85518812
  5、传真:0311-85518601
  6、邮政编码:050051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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