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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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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5-33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4日(星期一)14:00点。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下午3:00。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 截止2025年7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368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因此,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全部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因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7月31日(星期四)9:00~11:00;14:00~16: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368号
  (三) 登记方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 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 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行使利益。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采用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368号 邮政编码:201424
  联系人:李立传 杨翼飞
  联系电话:021-57403737 联系传真:021-67101395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6
  2.投票简称:“柘中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盖章/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发日期:
  (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5-30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当面传达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15:00在公司206会议室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举行,董事长蒋陆峰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董事六名,实到董事六名。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同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拟定了《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修订和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含提前终止);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安排;
  5.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6.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7. 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 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 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期间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8月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5-33)。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5-32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职工代表,应到会职工代表25人,实际到会职工代表25人,代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公司5.35%的职工。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股东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充分征求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柘中股份 证券代码:002346 公告编号:2024-31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朱梅红主持了会议。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以下决议:
  一、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监事朱梅红、杨海来、吴承敏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鉴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关于〈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能够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作,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朱梅红、杨海来、吴承敏已回避表决本项议案,鉴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柘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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