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为忠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8人,出席8人; 3、公司高级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选举林华喆先生为公司董事,其任职资格尚须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职自其任职资格获核准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汪丰、徐新宇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