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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75 证券简称:三角防务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23114 债券简称:三角转债 |
|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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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700,7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4908%,涉及激励对象77名。 2.公司已于202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0,239,988股变更为547,539,288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2月21日对《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5月10日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3.2022年5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独立董事王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张贴的形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2022年5月19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子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根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公司同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对象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7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披露了《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7月19日。 8.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9.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规定为74名激励对象办理1,281,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限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12.2023年7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登记工作,披露了《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22日,上市日为2023年7月25日,授予登记完成数量为932,500股,授予价格为21.82元/股,授予登记人数为10人。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情形。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公告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13.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其中1名因成为监事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2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14.2024年7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审议,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导致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决议,本议案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对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16.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时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导致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 (1)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解除限售但未卖出的以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1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解除限售但未卖出的以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涉及76名(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并计算)激励对象的2,68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另外,连同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尚待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的1名激励对象获授的2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一并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700,700股,共涉及77名激励对象。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解除限售并卖出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收益返还,由激励对象返还已获授收益5,009,610.55元,截止公告披露日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为21.638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700,700股限制性股票向激励对象支付回购资金总金额为58,437,746.60元,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为3,819,800.71元,共计62,257,547.31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7月11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0,239,988股变更为547,539,288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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