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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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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9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0,0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20%。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4日。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二)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三)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12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7月11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4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结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14日。本次符合可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20%,具体如下:
  ■
  注:1、因离职、身故、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2、上述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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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5、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0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
  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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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经慎重考虑,充分评估,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如下:
  1、签约单位: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东方财富证券吉祥看涨鲨鱼鳍261号收益凭证
  产品类型:浮动收益型
  购买金额:1,300万元
  起始日:2025年7月11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到期日:2025年11月20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投资收益率:固定收益率+浮动收益率
  固定收益率:1.75%
  浮动收益率:(1)若敲出事件发生,则浮动收益率为0.3%;(2)若未发生敲出事件,且挂钩标的结算价大于等于行权价,则浮动收益率=(结算价-行权价)/期初价格×参与率;(3)若未发生敲出事件,且挂钩标的结算价小于行权价,则浮动收益率为0%。
  投资收益计算方式:投资收益=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公司与上述签约单位无关联关系,本次现金管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
  2、公司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备注:关于上述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在巨潮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到期收回相关凭证;
  2、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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