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8,034,592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652,426股,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6,382,166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李文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无特别决议议案; 2、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议案2、议案3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及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刚、杨礼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和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