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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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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未出现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2层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桂文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51人,代表股份 769,565,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814%。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764,502,3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8453%。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47人,代表股份5,063,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61%。
  (四)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4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065,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63%。
  (五)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60,7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反对373,3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5%;弃权13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0,5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41%;反对373,3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98%;弃权1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6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58,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2%;反对375,1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31,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8,7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986%;反对375,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54%;弃权13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961%。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60,1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375,106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7%;弃权130,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59,9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22%;反对375,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054%;弃权13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2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60,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4%;反对370,9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弃权133,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0,7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80%;反对370,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24%;弃权1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9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104,8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1%;反对326,10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4%;弃权134,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04,6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048%;反对326,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379%;弃权1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73%。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9,062,9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7%;反对372,9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弃权129,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62,7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775%;反对372,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19%;弃权12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05%。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8,896,5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1%;反对519,8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弃权149,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96,3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924%;反对519,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620%;弃权14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5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5,904,0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2%;反对3,518,10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2%;弃权143,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403,8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143%;反对3,518,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4547%;弃权14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31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梁子恒、谢文婷
  (三)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公告编号:2025-024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与会议资料于2025年6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公司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孔迪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5-02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张乃菁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申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上述辞职申请在递交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乃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及董事会对张乃菁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孔迪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孔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孔迪
  联系电话:020-88630181
  传真号码:020-88630182
  电子邮箱:ycm2181@gdgzrb.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138号粤传媒大厦30层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个人简历
  孔迪女士:中国国籍,毕业于英国阿伯丁大学国际商法专业,法学硕士。2011 年至2016年先后任职于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证券部、投融资部,兼任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至今历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总监、风险控制部副总监、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截止披露日,孔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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