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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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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5-017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独立董事赵晋琳女士因病请假,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广州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鸿远公司”)因振业天成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3.6亿元,期限36个月。按照银行要求,我集团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担保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我公司持有广州鸿远公司100%股权,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的公告》)。
  以上担保金额在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为有效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特点及实际,对《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制度与监管规定一致。
  备查文件: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48280 债券简称:23振业01
  债券代码:148395 债券简称:23振业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截至公告日,本次被担保对象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鸿远公司”)因项目开发需要,决定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3.6亿元,期限36个月。按照银行要求,我公司需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担保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决议内容,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亿元,此次担保金额在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前后对广州鸿远公司担保余额分别为2.64亿元、3.6亿元(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8.4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注册信息
  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4日
  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颐隽街35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赵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
  股权结构图: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
  (二)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广州鸿远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
  (三)被担保人广州市振业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为广州鸿远公司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整(¥36,000万元)的开发贷款额度用于项目开发,贷款期限为36个月,根据银行要求,需我公司对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整,担保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四、董事会的意见
  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振业集团为广州鸿远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所提供担保主要系为了满足广州鸿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资金的需求,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持有广州鸿远公司100%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广州鸿远公司能够确保通过销售回笼资金保障偿债能力,担保的风险小且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9.51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26亿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27%。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除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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