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3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6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建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戴为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推选戴为民女士为公司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戴为民女士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的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由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整,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由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整,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分红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管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的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7月4日下午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4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6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狄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5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至2025年7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日。 7、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1)截止2025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3楼3311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仅选举1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上述提案2、提案3、提案4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已经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或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7月3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会议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3楼3311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思函 联系电话:028-85365657 传真:028-85365657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广场A座33楼3311室 邮编:610095 2、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9 2、投票简称:华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4日9:15至2025年7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委托人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自委托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6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戴为民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推选戴为民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戴为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存在法律法规、深交所规定的其他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戴为民女士简历 戴为民,女,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经济师。1991年3月至2022年6月,先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业务处、运营部、授信执行部、风险管理部任职,历任客户经理、副主任科员、团队主管、高级业务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22年6月至2025年4月,任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法律顾问管理办公室)副总经理(副主任);2022年9月至2024年12月,兼任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监事;2022年12月至2025年5月,兼任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2025年5月,兼任湖北高投产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4月至今,兼任湖北宏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6月至今,兼任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戴为民女士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关联方湖北宏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除前述情况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戴为民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