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特定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宁波怡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怡贤”)持有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属于公司特定股东。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有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 年5月20日,公司披露《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宁波怡贤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3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5%;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8日)进行。截至本公告日,宁波怡贤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5%,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