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北投亦庄产业园16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荣秀丽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焰萍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7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云云、彭学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