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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ST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5-038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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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审理中、已立案待开庭 ● 本次案件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为13,092.38万元(含本次诉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13,092.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及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一 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中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恒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案件事实 2021年,原告与被告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就“御窑路西、观塘路南研发楼(SXDK20210001)项目”签订《幕墙工程专业分包合同》,2025年1月24日,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原告诉至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各方已于2025年5月23日,就无争议款项达成调解。2025年6月4日,原告到账824万元。目前等待法院就争议事项开庭。 3、原告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6678938.8元及逾期利息损失33,033.56元(以16,678,938.8元为基数从2024年12月26日按照LPR暂计至2025年1月17日,待判决时主张至实际履行之日); (2)判令原告就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案件二 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紫光科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案件事实 2022年1月,原被告签订《北京西山锦绣府6016和0010地块幕墙工程2标段(0616地块2-11#、14#、15#楼)幕墙工程施工合同》。2025年4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原告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目前等待开庭。 3、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人民币18,373,965.06元。 (2)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迟延支付工程款利息,以人民币18,373,965.06元为基数按照LPR利率从2023年5月27日起算,暂计算至2025年4月30日为人民币1,206,710.16元。 (3)请求判决原告就被告欠付的工程款就北京西山锦绣府6016和0010地块幕墙工程2标段(0616地块2-11#、14#、15#楼)折价、拍卖所得价款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4)请求判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费用。 二、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13,092.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案件金额为10,982.7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第三人)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109.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未作出最终判决,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诉讼及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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