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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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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37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戴勇坚,独立董事吕国强,董事张红贵、吴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光照、唐先胜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戴勇坚、独立董事吕国强、董事张红贵、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光照、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唐先胜、董事吴疆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3,931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18%)。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6月4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上述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为329,6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477%),不足计划减持额的一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上述股东股份减持来源:(1)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戴勇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独立董事吕国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及该等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3)董事张红贵、吴疆;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光照;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唐先胜: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及该等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合肥鑫智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8.49元/股至20.13元/股;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唐先胜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18.07元/股至18.118元/股。
  3、截至本公告日,独立董事吕国强、董事张红贵、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光照未减持公司股份。
  4、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223,234,61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23,234,615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87,900股,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为223,046,715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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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现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41,8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0,9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42%,最高成交价为19.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7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21,901.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确定的价格上限26.9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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