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一、近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到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收回全部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三、备查文件 1.相关服务协议及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