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960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85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5-015)。 3、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025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4、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5月21日 2、授予数量:960万份 3、授予人数:85人 4、行权价格:15.05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有效期、等待期及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等待期、行权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若预留股票期权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共3个会计年度,在各考核年度达成研发投入率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情况下,以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S2024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进行考核。 首次及预留授予(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 预留授予(若预留部分在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之营业收入; 2、计算营业收入及研发投入率指标时,若公司发生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的行为,则应剔除相关行为产生的影响; 3、在研发投入率达标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前提下,按照营业收入达成情况计算可行权比例。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除上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外,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对应考核年度的考核结果确认行权比例。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定分为S、A、B、C、D五个等级,对应的可行权情况如下: ■ 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可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Z×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应当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行权期。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人数为8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25年5月30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万东医疗期权 2、期权代码(三个行权期):1000000838、1000000839、1000000840 3、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5年5月30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960万份 5、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85人 四、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以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万东医疗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以Black-Scholes模型作为定价模型基础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股权激励需摊销总费用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