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29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国泰基金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5月29日起,对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产品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份额类别(基金份额代码不同),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另一类份额的业务模式。转换规则遵从注册登记机构业务规则。 2、本业务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为1.00份。如投资者在单一销售机构持有单只基金份额的份额余额低于规定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转换份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以申请当日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份额类别必须是可赎回份额,转入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对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所约定的申购、赎回处理的原则。 5、本业务与本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6、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同一基金不同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业务,请投资者以具体产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为准。 7、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只能在同时销售该基金多种类别基金份额的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8、本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三、转换费用计算 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 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3. 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四、业务办理时间 1. 本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投资者可以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期内,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咨询和办理本业务。 2. 本基金管理人若暂停办理本业务,将另行发布公告。投资者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服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关于国泰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国泰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5年5月29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中证A500增强ETF,代码:159226。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0.990元为开盘参考价。 截至2025年5月28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9.04%,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或登录网站www.gtfund.com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关于国泰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国泰中证A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证A500增强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5月29日起,本公司新增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中证A500增强ETF(代码:159226)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国泰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2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拟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文简称为“创业板新能源ETF国泰”,交易代码为“159387”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网下现金认购及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5月29日起调整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对基金合同中涉及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据此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部分条款,并更新了必要信息。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由“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修改为“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二、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的相关内容的修订 将“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修改为“本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如开通互相转换业务,相关约定见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适当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的更新和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自2025年5月29日起生效。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修订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业务相关内容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投资人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 附件一:《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附件二:《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 国泰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第10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场内简称为“红利港股ETF”。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5日将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6月6日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结算参与机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2)本基金将于2025年5月29日上午开市至10:30期间停牌,并将于2025年5月29日10:30起复牌。 (3)咨询办法 ①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tfund.com ②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