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28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文旅”或“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春光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麟凛酱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青旅”)共同出资组建成都拍在四川影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创新打造“拍在四川”影视制片服务体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2,000万元,交易完成后持有标的公司40%的股权,根据《出资人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共同出资组建标的公司的出资方之一成都中青旅,系天府文旅控股股东母公司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三级全资子公司,成都中青旅系公司关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出资设立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完成标的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成都光影天府影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ELHGLD8T 法定代表人:赵斌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5年5月27日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8楼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服装服饰出租;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个人商务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版权代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视剧制作;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艺术考级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成都光影天府影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29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与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遂宁市中国死海管委会”)签署了《遂宁大英影视城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基于该协议,为推动合作进程,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光影天府影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影天府”)于2025年5月28日与遂宁市中国死海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 2、本次《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构成业绩承诺,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影响需根据具体合作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业绩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合作推进过程中,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战略合作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与遂宁市中国死海管委会签署了《遂宁大英影视城影视文旅融合发展合作框架协议书》。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合作推动大英县影视多元化发展,以影视文旅为牵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加深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影视旅游综合度假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025年5月28日,基于已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以影视为牵引,加深影视及文旅产业领域合作,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光影天府与遂宁市中国死海管委会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 二、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合作方名称: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823MB1C823790 (三)负责人:文林 (四)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天星大道46号 (五)性质:机关单位 (六)与本公司的关系:遂宁市中国死海管委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遂宁市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成都光影天府影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合作推动四川省影视产业发展,以影视为牵引,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深入挖掘市场机会,加深影视及文旅产业领域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出品能力强、作品影响力广、综合效益优的西南影视梦工厂。 (二)合作事项 1、双方进行影视综艺及短剧等项目合作,就大英影视城影视大棚(含1、2号大棚)运营开展合作。 2、乙方在大英影视城挂牌“光影天府拍摄基地”(暂定,以具体名称为准)。 3、甲方在合作期限内优先提供大英影视城影视大棚(含基本配套设施及人员)供乙方推荐/建立合作关系的剧组使用(具体时间、人员安排、能耗费用、设备统筹、大棚租赁费用等可由双方或具体使用方另行签署协议确定),影视大棚应满足剧组拍摄的基本需求,即配置有满足拍摄基本需求的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辅助办公用房、配套供水/天然气/网络接口、配套卫生间、配套停车场、配套堆料场所、配套安防设施、配套消防器材等)、影视大棚主体结构及建设材质满足国家标准要求、组建有配套团队进行维保及供双方就商务需求开展沟通。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使用大英影视城影视大棚。 4、甲方及其推荐方还可为乙方及乙方客户提供影视制作的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器材(拍摄、灯光、收音等)租赁、劳务人员雇佣、搭建服务、道具制作、服化道服务、金融服务、安保服务、吃住行等生活制片(如团餐、配套公寓、车队服务)支持服务等。甲方承诺以双方协商价格提供前述服务,各方协商一致后按需签署各项服务协议。 5、甲方给予乙方相关影视发展和产业发展政策及商务支持,同时积极协调高校等相关资源,支持乙方相关工作。 (三)合作模式 1、成立项目合作专班 (1)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合作专班,由双方推荐成员任双组长,指定专人进行合作项目研讨和推进。 (2)双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合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2、签订其他合作协议 双方共同持续推动项目合作进展。相关方达成具体合作事项后可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如需),具体协议应以本协议确定的合作事项为基础进行签订。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乙方作为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2、甲方为乙方本项目所涉拍摄活动提供约定的影视大棚及配套服务,负责承担拍摄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 3、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影视大棚及配套在乙方使用期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权属争议,并保证乙方拍摄的正常进行,因乙方原因导致拍摄受阻的除外。 4、为了保证影视项目安全及管理有序,甲方工作人员在乙方拍摄期间须遵守乙方的剧组规定,如:佩带工作证、遵守录制场所环境要求、遵守保密约定等。 5、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摄影大棚及配套不存在安全隐患,包括建筑物、附属物、消防、卫生、水电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若因上述隐患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或第三方产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6、合作期间,甲方允许乙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合作方复制和翻新含有甲方摄影大棚及配套画面影片,并在媒体上进行宣传推广。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完善大英影视城影视大棚运营方案。利用自身资源,宣传推广影视大棚,招引影视综艺、短剧等剧组落地拍摄,全力推动四川省影视产业发展。 2、乙方统筹资源可全方面利用拍摄大棚和拍摄置景点,实现“影视+文旅”的综合效益。 3、乙方提供影视拍摄、制作等相关技术支持,资源整合及影视和文旅行业渠道。 4、乙方配合招引影视制作,道具及器材等配套企业落地,完善“创、投、制、宣、发、播”的影视全产业链,提升四川省影视产业竞争力;积极搭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完善一站式拍摄服务。 5、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影视大棚及配套使用规范,不得损坏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因正常磨损除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产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有效期为叁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本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合作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利于促进大英县影视多元化发展,加深双方在影视及文旅产业领域合作,推动区域旅游、文化、影视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合作协议》的签订不构成业绩承诺,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光影天府与遂宁市中国死海管委会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