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德阳分行”)持有公司股份345,85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以下简称“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持有公司股份83,056,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同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辖属分支机构,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8,913,5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重新上市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6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2025年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因自身经营之需要,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计划在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5月26日之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2,135,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25年5月26日,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其在减持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因股东内部审批流程的调整,未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获批,故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中行德阳分行、中行镇江润州支行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