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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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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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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1股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锁定期安排
  (1)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苗小冬
  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苗小冬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完成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或者业绩补偿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2)孟君、吕盼稂
  孟君、吕盼稂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其完成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且未触发减值补偿之日或者业绩补偿协议项下其利润补偿义务、减值补偿义务(如有)履行完毕之日(以孰晚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
  (3)其他交易对方
  其他交易对方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如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达到或超过12个月的,该等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过渡期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实现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则增加部分归公司享有;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则减少部分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补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其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30%。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发行对象
  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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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决议有效期
  本次交易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已编制并于2024年12月1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现根据交易进展情况,编制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并将根据监管机构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补充、修订(如需)。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中,富煌建设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孟君、吕盼稂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孟君、吕盼稂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5%。根据《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1、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114,000.00万元,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和交易金额孰高值、资产净额和交易作价孰高值以及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未达到50%。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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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注2:上表资产净额的数据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最近36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富煌建设,实际控制人均为杨俊斌先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交易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
  基于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就拟购买中科视界100%股权事宜,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交易协议〉的补充协议》,该协议在满足约定条件后生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就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业绩补偿及奖励等事宜,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富煌建设、孟君、吕盼稂、苗小冬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该协议在满足约定条件后生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经审慎判断,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的累计涨幅为31.06%,超过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期间内累计涨幅为19.82%,未超过20%。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相关专业评估资质要求,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本次交易各方及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具备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公允。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就本次交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科视界进行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5-90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科视界进行评估,出具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5】第0213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天健审〔2025〕5-91号)。
  公司监事会批准前述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本次交易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选聘的资产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市场价值;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价格具有公平合理性。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针对本次交易可能导致的对公司摊薄即期每股收益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相关措施。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富煌建设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44,616,3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22%,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已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本次交易后,富煌建设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仍超过3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富煌建设。
  本次交易中,富煌建设已出具承诺,承诺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三)经上市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因此,本次交易中富煌建设取得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3、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4、聘请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除聘请上述机构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内容详见2025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张艳红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十六、备查文件
  1、《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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