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变动的公告 |
|
|
|
|
证券代码:000869 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 张裕B 公告编号:2025-临17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勋章先生、马克·乔瓦尼·法拉利先生、Stefano Battioni先生、恩里科·西维利先生、张昀女士、周洪江先生、孙健先生、李记明先生、姜建勋先生、刘庆林先生、段长青先生、刘惠荣女士、于仁竹先生和王竹泉先生,上述人员后5位为独立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为冷斌先生、刘志军先生和于锦凤女士,其中于锦凤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经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金峰先生、马克·乔瓦尼·法拉利先生、克劳迪奥?米凯莱?达戈斯蒂诺先生、萨玛拉·奥萨帝女士、张昀女士、周洪江先生、孙健先生、李记明先生、姜建勋先生、王竹泉先生、于仁竹先生、郭建鸾先生、徐岩先生和苏昕女士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上述人员后5位为独立董事;冷斌先生和刘志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于锦凤女士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于锦凤女士简历如下: 于锦凤,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自201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法律事务部至今。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刘勋章先生、Stefano Battioni先生和恩里科·西维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刘庆林先生、段长青先生和刘惠荣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前述离任人员没有持有公司股票。 刘勋章先生、Stefano Battioni先生和恩里科·西维利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刘庆林先生、段长青先生和刘惠荣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本公司和董事会对他们坚决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以及为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民主决策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5-临1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点,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洪江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见证律师: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欧龙律师、张博文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42人,代表股份360,729,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9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8人,代表股份349,937,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84人,代表股份10,791,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41人,代表股份15,255,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7%;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1人,代表股份6,723,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8%。 (三)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龙律师、张博文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详细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 ■ ■ ■ ■ ■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 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 2024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决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因此利润分配时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71,823,900股计算,按照每10股派4元人民币(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共计268,729,560元,剩余未分配的净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5.00 关于2025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即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决定:在2025年度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 7.00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 根据逐项表决结果,本议案中各表决项目均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0 关于回购股份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01任金峰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任金峰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9.02马克·乔瓦尼·法拉利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马克·乔瓦尼·法拉利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9.03克劳迪奥?米凯莱?达戈斯蒂诺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克劳迪奥?米凯莱?达戈斯蒂诺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9.04萨玛拉·奥萨帝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萨玛拉·奥萨帝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9.05张昀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张昀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9.06周洪江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周洪江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 2028年5月24日止。 9.07孙健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孙健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9.08李记明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李记明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9.09姜建勋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姜建勋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0.00 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王竹泉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王竹泉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10.02于仁竹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于仁竹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10.03郭建鸾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郭建鸾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10.04徐岩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徐岩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10.05苏昕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苏昕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11.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01冷斌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冷斌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11.02刘志军 根据累积投票的结果,刘志军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从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8年5月24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欧龙、张博文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