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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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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5-045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6元
  每股派送红股0.4股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04,445,4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2,667,280.20元,派送红股201,778,18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06,223,654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连三鑫投资有限公司、宁波百化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60元;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公司实际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扣税0.06元;每股送红股0.4股,扣税0.04元,共计每股扣税0.1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其中,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扣税0.06元;每股送红股0.4股,扣税0.04元,共计每股扣税0.10元)。如香港市场投资者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该类股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的相关规定在所得发生地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60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706,223,654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0.49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11-82285231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25-046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30日(星期五)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30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oqlwvqJ2t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一、说明会类型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0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05月30日(星期五)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30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刘宪武先生,总经理刘海龙先生,财务总监王希梁先生,独立董事刘天兵先生,董事会秘书鲍榕铭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30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oqlwvqJ2t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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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411-82285231
  邮箱:zqb@biof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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