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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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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5一029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70,769,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02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51,593,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19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9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175,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0,627,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7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45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9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175,5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5%。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10和议案11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应当由参加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69,819,640股,反对716,500股,弃权 233,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4%。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677,247股,反对716,500股,弃权 233,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954%。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669,828,140股,反对697,200股,弃权 244,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685,747股,反对697,200股,弃权 244,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66%。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69,810,440股,反对687,000股,弃权 27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0%。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668,047股,反对687,000股,弃权 272,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508%。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666,149,740股,反对4,356,700股,弃权 263,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13%。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007,347股,反对4,356,700股,弃权 263,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037%。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666,152,640股,反对4,353,700股,弃权 26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17%。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010,247股,反对4,353,700股,弃权 263,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17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666,149,940股,反对4,400,500股,弃权 219,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13%。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6,007,547股,反对4,400,500股,弃权 219,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046%。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665,947,640股,反对4,593,000股,弃权 228,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2%。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805,247股,反对4,593,000股,弃权 228,8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239%。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69,702,940股,反对788,300股,弃权 278,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0%。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560,547股,反对788,300股,弃权 278,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296%。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669,601,840股,反对923,600股,弃权 24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9%。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459,447股,反对923,600股,弃权 244,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95%。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669,614,040股,反对768,300股,弃权 387,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8%。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471,647股,反对768,300股,弃权 387,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986%。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69,697,140股,反对741,800股,弃权 330,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1%。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9,554,747股,反对741,800股,弃权 330,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015%。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665,835,940股,反对4,636,600股,弃权 296,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45%。 其中出席会议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5,693,547股,反对4,636,600股,弃权 296,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82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继华、解丹红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云南澜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云内动力 股票代码:000903 编号:2025一030号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4年)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1名激励对象辞职和2名激励对象身故,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合计持有的14,807,763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75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1,949,769,173股变更为1,934,961,41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949,769,173元变更为1,934,961,410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7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景路66号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程红梅 联系电话:0871-65625802 联系传真:0871-65633176 邮政编码:650200 联系邮箱:assets@yunneidongli.com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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