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5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周二)15:00-16:30。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倪伟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丁锋云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潘笑盈女士将在线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15 证券简称:派斯林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经济开发区南沙大街288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锦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0.01 议案名称:《2025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2 议案名称:《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李冠之、王毅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