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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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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073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本公司获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920,729,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03,840,723.12元(含税),占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01%。2024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 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20,729,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9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76号
  咨询联系人:刘益汉
  咨询电话:0871-63151962;63126346
  传真电话:0871-63126346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072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和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业绩承诺方,2017年至2021年度累计完成了业绩承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1:该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注2:冻结类型为股票质押式回购。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1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4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对应融资余额50,000,000元;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解除股份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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