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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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274,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4.024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5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05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3.973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50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509%。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2,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2124%;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10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2770%。 2、《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409%;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783%。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3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5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346%;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482%。 2.06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72,24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2576%;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52%。 2.07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8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9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0175%;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017%。 3、《关于公司发行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4、《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5、《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49,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550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4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1865%;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626%。 7、《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1,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7507%;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7858%。 8、《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9、《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10、《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1865%;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626%。 11、《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2,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H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1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5355%;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0018%;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626%。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蓉律师、李慧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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