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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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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二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38,957,8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24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9人,代表股份58,770,0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668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3,636,0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363%。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901,9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26%;反对636,6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弃权189,3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810,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837%;反对636,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87%;弃权189,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7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896,9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9%;反对632,2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4%;弃权198,7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805,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462%;反对632,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77%;弃权198,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6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885,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0%;反对648,5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8%;弃权193,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93,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287%;反对648,5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359%;弃权193,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5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890,2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6%;反对641,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5%;弃权195,9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98,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9621%;反对641,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489%;弃权195,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9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896,5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8%;反对643,5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2%;弃权187,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804,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353%;反对643,5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98%;弃权187,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48%。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讨论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877,4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43%;反对658,0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0%;弃权192,4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85,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100%;反对658,0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972%;弃权192,4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27%。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公司购买2025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886,7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5%;反对639,4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8%;弃权201,6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94,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672%;反对639,4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857%;弃权201,6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71%。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892,0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2%;反对632,6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5%;弃权203,2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800,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116%;反对632,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87%;弃权203,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98%。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8,248,6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8%;反对641,0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9%;弃权202,2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92,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8053%;反对641,0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11%;弃权202,2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36%。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238,635,898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6,873,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641,1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3%;弃权213,55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781,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944%;反对641,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24%;弃权213,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32%。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董事获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股东大会除审议通过上述各项议案外,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所作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毛碧敏、高丽娟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公司二楼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9日以当面送达或邮件的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其中毕方庆先生因临时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李兰明先生任期届满,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补选刘成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不变。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李兰明先生任期届满,已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刘成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成安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刘成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他成员不变。 本次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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