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09:25,0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0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西太路737号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北院区保障楼5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史今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75人,持有公司股份740,151,59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744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66%。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公司股份720,348,3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868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42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65人,代表公司股份19,803,21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76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36%。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1.非累计投票制议案表决结果 总体表决结果 ■ ■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慧、吕岩 3.结论性意见: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核查、验证了以上各项,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