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政楼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1416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利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申杰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审议议案属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备、周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