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9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金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炼炼、范衡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