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 ● 履行的审议程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现金管理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为更好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调整后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55.6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305.0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77.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827.85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25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华验字[2024]00110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进行调整,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除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以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期限、循环滚动使用方式、投资范围、实施方式等。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同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署协定存款有关协议,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四)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现金管理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建立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5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林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傅海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慧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自科技”)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一、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傅海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傅海峰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情况 为健全公司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慧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徐慧女士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附件: 1、财务负责人简历: 傅海峰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会计、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北自所(常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江苏长江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哈焊所华通(常州)焊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海峰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2、总法律顾问简历: 徐慧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生导师。曾任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物流事业部副总工程师,北自科技副总工程师、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北自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慧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30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于2025年5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东方女士主持召开,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现金的管理收益,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82 证券简称:北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教场口街1号3号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王振林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昕冉先生出席;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9对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俊、罗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