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颖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廖建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王颖轶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郑慧美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注:若有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议案名称: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和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董事长唐颖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行健、陈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