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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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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并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三十五名(含)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审议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如国家对于以简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情形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3)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证监会、上交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问询反馈意见,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发行申报事宜;
  (4)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在本次发行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施结果,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并报送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选批准并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其他重大文件;
  (7)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
  (8)本次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授权董事会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10)授权董事会决定聘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申报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与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了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上交所审核并经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58%股份的股东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5月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提议将经公司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提交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本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西利路88号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1已经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2025年5月7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文件均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盛永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缪双大、江苏澄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8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7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以书面送达及口头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缪文彬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0095 转债简称:双良转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25年5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6日以书面送达及口头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培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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