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新科祥园甲6号楼 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左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蔡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实施及2025年度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十四项内控制度及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13.01、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2、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4、议案名称: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修订后更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5、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6、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7、议案名称: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8、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09、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0、议案名称: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1、议案名称: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2、议案名称:修订《承诺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3、议案名称: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4、议案名称: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15、议案名称: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选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第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科软创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4,847,2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45%,关联股东在议案9的表决过程中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桂芳、包剑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