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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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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5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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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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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投资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和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分别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0至10万份(含)、0至10万份(含)、0,前述所指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0至10万份(含)、10万份至50万份(含)、50万份至100万份(含)、100万份以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8日
  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提示性公告
  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更新)全文于2025年5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8日
  关于新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建信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5年5月8日起,以上证券公司将作为建信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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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5年5月8日起,投资者可在以上销售机构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以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新增销售机构如下: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https://guosen.com.cn/
  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http://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8日
  关于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托管人信息变更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11日证监许可[2025]452号文注册,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募集,并于2025年5月7日生效成立。因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4日变更法定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情可参见该基金托管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修订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同时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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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不影响本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
  本次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如有疑问,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8日
  附件:
  《建信上证科创板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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