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5-04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6日(星期二)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时~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韩东丰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因此无现场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联股东未参与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关联人为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本次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莱律师、唐艺娟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提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5-04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海南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进一步建立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让投资者更准确地读懂年度报告、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切实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海南证监局将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海南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举办“2024年度海南辖区上市公司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4:00-17:00,平台登陆地址为:https://rs.p5w.net。 届时,公司主要高管人员将参加本次活动,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 2024年年报披露、财务数据、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现金分红、重大事项、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