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第9.4.1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上述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将被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3、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天茂集团,股票代码:000627)于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一、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二、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1、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5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 2、若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三、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目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对于定期报告预计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3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及回购股份 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5日、2024年7月2日和2024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编号:2024-032、2024-033、2024-03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2025年4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6,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86%。最高成交价为2.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82,60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回购情况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披露的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36,490,000股。公司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注销后按照截至目前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上述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在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5-014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代码:000627,证券简称:天茂集团)连续3个交易日(4月28日、4月29日、4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截至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因公司定期报告涉及的部分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完善,公司未能完成202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5年4月30日)披露上述定期报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