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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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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0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企业综合信息服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鸿联九五深耕企业综合信息服务行业多年,是一家以创新智能应用构建智慧服务体系的企业数智综合服务企业,通过长期持续的业务拓展与技术研发,积累了较为成熟的技术、渠道与稳定的客户资源,在业内拥有良好的形象与口碑。报告期内,鸿联九五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深度融入中信集团“五五三”战略部署,加速布局大模型技术应用,推动服务模式向智能化、个性化方向演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数智化转型。依托自主研发的智能交互平台,鸿联九五将生成式AI技术与垂直行业知识库深度结合,通过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自主研发业务平台,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众多企业客户提供包括客户联络中心、企信通、云通信、权益平台业务和数字内容等服务产品在内的全业务流程解决方案。鸿联九五将通过持续强化数据要素应用能力与智能技术底座、AI驱动等方式,在金融、互联网、数字等战略领域形成独特优势,逐步升级成为数智化转型赋能专家。
  (二)有线电视网络业务
  公司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覆盖湖北、湖南、江苏、安徽、山东、河北、河南7省13个地市,各有线电视项目均采取参股形式与当地广电方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对所投资有线电视项目进行运营管理,为所在区域用户提供基本电视节目服务及视频点播、高清影视、有线宽带等增值服务,并依托有线电视网络为政府及企业客户提供配套建设、传输、广告、智慧广电等多种业务。
  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2025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所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方沟通,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推动各有线电视项目宽带、集客等业务的发展,推动5G业务落地,通过多样化服务提高用户黏性。公司持续关注广电5G建设和行业发展动向,寻找新的业务合作机会。截至2024年底,公司所投资的有线电视项目5G用户数已超过840万户。
  (三)房地产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国安水清当前重点工作为“国安·海岸”项目的建设和销售。“国安·海岸”项目地处海南澄迈盈滨半岛4A级旅游度假区,项目占地面积252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其中别墅304套,公寓1,366套。“国安·海岸”项目积极贯彻2023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做好“保交楼,保稳定”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和销售工作,全面推进完成交房和网签备案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790,866.60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54,418,587.4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808,506,581.08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62,925,168.49元。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93,066,704.4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919,826,352.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5.3.2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8.1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深交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亏损,且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政策如下: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当年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比例不少于母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上述特殊情况是指:
  1、因战争、各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非公司自身原因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事项;
  2、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会计期间;
  3、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的判断标准为:公司单项或连续十二月内累计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四、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为切实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障股东长远利益,公司管理层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以减亏增效为核心目标,统筹规划未来战略方向,系统推进主业聚焦、创新驱动、治理优化及市场沟通等重点工作。
  1.聚焦主业提质增效,强化盈利驱动内核
  公司将紧扣实业发展定位,以提升核心盈利能力、增厚股东回报为核心目标,深度融入中信集团"五五三"战略布局,着力打造主业突出、创新领先、盈利稳健的优质上市平台。2025年,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运营效率,推动主营业务营收及利润实现持续增长,进一步增强核心业务盈利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品牌价值,为提升投资者回报率筑牢根基。
  2.创新赋能降本增效,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坚持将技术创新作为降本增效、提升投资价值的核心引擎,拟持续加大在大模型、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研发投入,加速数智化转型进程。依托中信集团协同优势及自身运营经验,推动运营管理效率提升,同时增强业务创新能力,为公司长期盈利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3.深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提升市场认同度?
  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以更高标准保障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通过建立更高效的内部信息传导机制,确保投资者及时获取关键经营与财务信息。计划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及线下交流活动等多维度沟通渠道,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度互动,增进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知与认同,为公司市值管理及投资者回报提升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4.完善治理与规范运作,筑牢风险防控与价值保障
  公司以提升治理效能、防范经营风险为重点,将继续完善公司制度,强化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将通过规范治理流程、提升决策效率,有效降低管理损耗与潜在风险,为公司稳健运营及利润可持续增长提供制度保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6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琦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镇宇
  ■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飞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琦、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镇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飞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7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5年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立信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胜任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3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2024年末合并范围内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15,751.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本次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影响
  本次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5,751.98万元,将全部计入2024年度损益,将减少2024年度净利润15,751.98万元,减少2024年末公司所有者权益15,751.98万元。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政策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账期内且不超过6个月的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财政与优质国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应收其他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工程施工
  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3、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计提具体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
  2024年期初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余额为4,015.89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544.54万元,本期核销681.45万元,期末余额为3,878.98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2024年期初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39,949.48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14,198.22万元,本期核销282.77万元,期末余额为153,864.93万元。
  (三)应收股利
  2024年期初应收股利减值准备余额为1,411.52万元,根据以上会计政策,本年度计提应收股利减值准备-9.21万元,本期核销416.66万元,期末余额为985.65万元。
  (四)长期股权投资
  2024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18.43万元。
  ■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7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6: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杨小航、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戴淑芬、独立董事王旭、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柏薇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08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鉴于公司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9,306.67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公司实收股本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7.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9.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0.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1.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2.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股东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4.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5.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王萌、杨小航、刘灯、吴建军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6.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为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董事会下设的“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中部分条款,在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原有职权不变的基础上增加ESG工作管理职权等内容。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7.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8.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19.会议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5)。
  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6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会议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等相关公告。
  3.议案4、6、7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9: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国安大厦五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柏薇
  联系电话:010-65008037
  传真:010-65061482
  邮政编码:100020
  电子邮箱:guoan@citicguoaninfo.com
  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39”,投票简称为“国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授权有效期自授权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5-0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宁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
  鉴于公司在2024年度亏损,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司财务信息及其他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6.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备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7.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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